本报讯 (记者 闫 洁)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71条,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系统规定。《条例》针对家庭教育不当及监护不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突出、新经济新业态监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制度措施,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比如,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评估、干预、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均衡、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条例》还将学生午间休息设施、班主任职责履行、教育惩戒规则等社会关切问题纳入其中。 据悉,此次修订是结合浙江实际,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的修改完善。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教育领域专家、学生监护人及其他多方利益相关者旁听、见证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