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苗 近年来,浙江省松阳县积极贯彻浙江省委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深化清廉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良好生态。 聚力党建引领 夯实清廉根基 松阳县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通过独立建设、联合建设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多种途径开展党组织工作,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工作职责,建成社会组织综合党委1个、功能性党支部11个,切实发挥党建工作机构领导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松阳县还利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机会,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日常管理同步进行,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写入章程,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目前,松阳县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90%以上,定期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推动党建学习常态化,为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打牢工作基础。在社会组织中厚植清廉正直的工作理念,构建“党建引领发展,廉洁激发活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格局,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氛围。 聚力机制建设 筑牢清廉防线 松阳县制定出台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在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中的职责,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目前,松阳县已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13人。同时,松阳县落实公职人员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排查,做到兼职人员“一个不少查、一个不漏报”。经多轮核查,松阳县共排查相关人员116人,提醒10余名人员及时出具书面说明或进行兼职备案,对理事以上人员建立兼职备案名册,为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通过定期召开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松阳县完善清廉重点工作“挂销号”机制,明确重点工作、问题清单、具体措施、工作期限,专班成员单位对照任务清单进行销号盘点,部门间交流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任务。该机制推行以来,松阳县共召开工作交流会议4次,部门间移送线索41条。 聚力监管防护 化解廉政风险 松阳县压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联合审核、组织负责人任职核准、重大活动报备等监管制度,严把社会组织审批入口关,抓好事前防范。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松阳县通过线上公布与线下联络的方式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开展年检培训,做好业务指导和答疑,强化年检内容审核,切实提高全县社会组织参检率,有效提升年检质量;实行多元化、综合性的风险防控,增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健全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风险分级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深入查找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防范化解社会组织清廉建设中的重大风险隐患,促进社会组织有序运行。依据社会组织的评估、荣誉等有关守信信息,以及未依法履行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关失信信息,松阳县建立“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74家社会组织列入红名单,32家社会组织列入灰名单。针对监察建议反馈的问题,松阳县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开展社会组织监管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共性问题清单”梳理,推进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同题共答,形成综合监管“一盘棋”。 聚力专项治理 守护清廉生态 松阳县制订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以及“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聚焦会费标准、财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兼职和取酬情况等重点领域,对全县23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项治理,督促行业协会商会限期完成自查自纠;对21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督促1家会费缴纳标准不规范的商会进行整改。松阳县还畅通社会组织投诉渠道,在网上公布涉企收费违规举报电话,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大力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回头看”、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排查等专项治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取缔未登记注册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营造廉洁自律、诚信守法的社会组织氛围,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注入“廉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