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伊曙花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对标清廉杭州建设总体部署,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聚焦规范提升,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持续走深走实。市民政局紧盯重点环节,聚焦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红社廉动 民悦清风”清廉社会组织品牌。 党建引“廉” 社会组织清廉建设纵深推进 杭州市民政局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率先创设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组建工作专班。牵头22个部门建立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形成市、县两级工作体系。厘清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综合监管部门的政治功能和业务职责,制订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思路和责任清单。 压实工作责任。将社会组织党建和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区、县(市)党委书记述职内容,发布市级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三张清单”,厘清公职人员和社会组织交往的行为准则。修订《章程示范文本》,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廉洁建设要求写入章程,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清廉建设入章率实现“应入尽入”。 加强党建引领。出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社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确保“关键少数”清廉领航作用。每年面向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举办党建和清廉建设专题培训。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为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目前,杭州市已建成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19个。 培育护“廉” 社会组织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杭州市民政局加强社会组织培优,着力打造一批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同时,强化结果应用,将清廉建设成果与政府购买服务、等级评估、品牌选树等相结合。 培育示范典型。以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履行政府委托职能的社会组织和评估等级 4A级以上社会组织为重点,分类分步推进清廉建设。探索制定《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从五个维度进行清廉评价。全市分两批确立了100家市级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培育点,选树了“十佳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点”和“十佳清廉社会组织创新实践案例”,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 加大扶持力度。每年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累计公布800余家推荐性社会组织。每年举办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嘉年华活动,为杭州都市圈和长三角社会组织交流合作搭建平台。2024年,面向社会组织发布市级公益创投项目43个,投入资金949万元。 强化品牌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品牌打造和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组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以“个人+团队”模式打造领军人才升级版,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三支队伍”(即: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建设,赋能社会组织发展。全市已培育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家,省市品牌社会组织214家、领军人才(人物)182名,5A、4A级社会组织665家。 规范促“廉” 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提质增效 杭州市民政局坚持系统施策、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管理格局。 监督管理持续加力。作为全省试点参与制定《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构建社会组织精细化评价体系。出台《全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审核,规范公职人员兼职审批,把好社会组织“关键少数”入口关。 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创新制定社会组织常态化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试点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类型社会组织监管与执法。2023年至今,全市查处非法社会组织90余家。 清廉氛围日益浓厚。坚持清廉文化浸润,承办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举办“亲清政社 共富同行”主题展示和“红社廉动 民悦清风”全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成果展。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均开辟清廉文化阵地,社会组织开展清廉读书会、书画展、文化节等活动,社会组织“知廉守廉 崇廉尚廉”文化蔚然成风。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连续两年,杭州市民政局在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市本级及萧山区、临平区、临安区被确定为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萧山区养老协会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全市25家社会组织入围全省首批清廉社会组织“百家范例”。接下来,杭州市民政局将聚焦问题、靶向用力、协同推进,通过提升双覆盖质效,党建领航清廉建设正确方向;全市一盘棋联动,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清廉社会组织示范样本,努力交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