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联合印发通知,启动第六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一步传播公益慈善文化,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该通知提出,参赛主体为全省范围内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并已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社团以及其他机构(包括媒体和科研单位等)。每个参赛主体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两个。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各类公益慈善项目,参赛主体还可以申报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灾害救助等项目,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的项目,宣扬公益慈善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创新项目等。 据悉,大赛包含申报、初评、决赛和项目推介等阶段,主要评选标准为社会价值较高、项目合法规范、实施保障有力、实施成效突出、创新发展特色鲜明和实施稳定持续等。大赛将评选出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50个。其中,特等奖奖金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