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金 曹建民 近年来,浙江省长兴县坚持党建引领、品牌培育、多方联动,全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目前全县有社会组织767家、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领军人才15人、品牌社会组织15家、品牌公益项目17个,长兴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首批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长兴县南太湖社会创新中心获评全省基层治理模范单位,长兴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项目获评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 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方向
领导重视,综合党委实体化运行。长兴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听取全县社会组织情况报告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县对乡镇(街道、园区)社会综合考评体系。2014年,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行。
强化监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长兴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组组长兼任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纪委联络员,强化纪委监委对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监督管理。2023年,长兴县2家社会组织入选首批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1家社会组织党支部被评为湖州市第二批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2家社会组织被评为县清廉建设示范点。
加强培训,“红治人才”专业化培养。长兴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推行“红治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空中课堂、公益活动等形式,着重培养社会组织负责人、专业人才和青年党员。近三年开设党建课程超100课时,培训3500人次。 强化扶持培育,增强发展动力
制定系列政策,推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出台系列政策,动态编制《长兴县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明确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中至少35%用于购买服务。每年县财政拨款约120万元,购买服务项目超200个。
创新培育机制,赋能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出台《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建立多元培育机制,近三年孵化58家社会组织,培育市级以上品牌社会组织15家、评估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100家。同时,持续完善培训体系,近三年培训36场次、2500余人。
强化进出管理,夯实社会组织发展基石。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联合审查制度,实行社会组织积分月度公示制与“一票否决”退出制。三年来,累计网办事项达1826项,平均办理时限较之前缩短一半以上。 强化部门协同,增强监管合力
联合执法,强化监管。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3年完成社会组织年检665家,年检率达98.7%。近两年联合执法93次,发出整改建议书36份,撤销登记12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34家社会组织。
联合行动,闭环治理。制订《体球网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包括19个职能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拓宽发现渠道,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打击的高压态势。 强化作用发挥,促进共同富裕
多方联动,做优服务品牌。自2015年以来,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联合10个部门每年筹集资金超10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项目200余个,惠及群众2万余人。其中,社区服务热线、阳光暖心工程等20多个公益品牌深入人心。
结对帮扶,助力共同富裕。各乡镇农合联及农业协会通过基地建设、结对帮扶等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全县91个共富基地带动2200多户农户人均增收4.57万元。每年至少组织2家商会参与东西部对口协作,开展共富结对活动。
选拔推荐,积极参政议政。目前,长兴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中共有市党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县党代表1名、县人大代表5名、县政协委员28名,乡镇(街道、园区)党代表、人大代表32名。自2020年以来,代表们累计提出意见建议17件,均予以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