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翟福利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民政系统以推动慈善事业多元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民政牵挂·善行龙江”品牌建设为牵引,以“四个坚持”举措为抓手,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高位推动 以上率下带头学法 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其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专门召开研讨会,听取慈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省民政厅领导带头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作为厅党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省民政厅体球网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学习培训、宣传贯彻、配套政策制定、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等方面明确要求。全省13个市(地区)民政局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将慈善法列入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坚持协同联动 持续开展普及培训 黑龙江省民政厅注重发挥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的职能优势和省慈善总会的枢纽型功能,争取线上资源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条文解析、案例体球网等形式,提升培训质效。组织各地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慈善从业人员等协同联动,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深度,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坚持广泛宣传 激发全民慈善意识 黑龙江省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语征集评选活动,成立以民政干部、行业专家等为代表的评选组,对全省各地推荐的1280条宣传语进行评选,并以融媒体宣传海报的方式在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等进行推广。开展“民政牵挂、情暖社区”“法援惠民生、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关爱孤独症儿童徒步暨宣传贯彻慈善法”“为爱手拉手、健康益起来”等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作解读慈善法的宣传展板,印制发放宣传册、宣传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对慈善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 坚持依法监督 营造慈善法治环境 黑龙江省民政厅以新修改的慈善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慈善立法进程,协调立法调研,补充完善黑龙江省慈善条例,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推动落实“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行政监管、对慈善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对慈善组织资金的监管,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依托“慈善中国”平台,对慈善募捐活动、资金、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定期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行业标准与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违法违纪慈善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建立健全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规范慈善活动,引导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慈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