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着力实现养老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持续强化信用监管 一是信用归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和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归集民办养老机构信用信息。依托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加强与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省养老机构信用舆情信息实行24小时常态化监测。 二是信用监督。将养老相关信用信息公开纳入《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版)》等。建立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全省养老机构均已实现网上备案。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各地通过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招募社会监督员、举办开放日活动等,引导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监督。 三是信用惩戒。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10家养老机构、8名养老从业人员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并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和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方面实行限制。 探索标准化监管路径 一是完善体系定标准。成立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先后出台《居家养老服务通则》、《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10余项地方标准。同时,加强标准宣贯工作,《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打造试点树标杆。支持基础工作扎实的养老机构探索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武汉市江岸区社会福利院成功立项国家认知症老人照护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武汉市社会福利院、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等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评估。 三是开展评定划等级。出台《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省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建由50余人组成的养老服务专家库,指导开发等级评定系统。从2020年起,每年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科技赋能智慧监管 一是打造“一张网”。依托湖北省康养集团搭建全省颐养集合数字化平台,督促各地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实现跨地区互通互认、信息一站式查询和综合监管“一张网”。目前,全省已搭建市、县养老服务平台共计90个,覆盖15个市州。 二是监控全覆盖。依托“智慧消防”、“明厨亮灶”等,督促各地在养老机构安装监控探头9000余个,养老服务设施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覆盖率和养老机构智能燃气自动报警、漏电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覆盖率均达到100%。 三是服务可视化。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智能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进行身份互认、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等,实现养老服务场景可视化。 推进日常监管常态化 一是监管对象全覆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将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养老行业相关企业均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监管内容全要素。对养老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人员资质、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南》、《湖北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 三是监管措施差异化。将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养老机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差、风险高的养老机构,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黄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