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静静) 日前,辽宁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方案》明确了三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倡多元供给,支持各类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餐饮企业等参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升运营能力,引导老年助餐服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与管理。开展配送服务,支持各类运营主体提供老年助餐配送服务。加强农村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二是建立健全支持政策。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落实税费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实施分类补助,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或综合性奖励补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制度。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建立惩戒制度和退出机制。 《方案》提出,到2024年年底,在全省推开老年助餐服务。到2025年年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供需体系基本建立。到2026年年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