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俊)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加强保基本养老床位的统筹利用,出台《上海市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各区要以街镇为责任单位,保障本区域内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相应等级的老年人的入住需求,符合相关规定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老年人纳入所居住街镇一并保障。各区建立区级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池,中心城区和郊区每个区分别按照不少于保基本床位总数的10%和15%建立区级统筹池。建立市级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池,各区民政局按照区内保基本床位总数的5%,将可用床位纳入市级统筹池,鼓励各区根据区内保基本床位收住情况,主动提供床位纳入市级统筹池。 《办法》要求,纳入市、区两级统筹池的养老床位需达到符合保基本养老床位设置标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为二级及以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结果在良好及以上、养老机构信用评价为B级以上、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等要求,纳入统筹池的保基本养老床位相对集中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