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慈善氛围日益浓厚,慈善力量有序增长,慈善活动逐步规范,慈善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慈善事业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基层治理、共同富裕等方面,充分彰显了自身价值与责任担当。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基础还较为薄弱,集中体现在慈善主体活力未充分激活、慈善领域法制还不够健全、慈善意识不够浓厚、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加强等方面。新的历史时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加快建设现代慈善体系,是慈善事业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慈善事业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科学定位。加强党对慈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慈善治理效能,是新时代做好慈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体球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意味着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理论成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当代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将慈善事业定位为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慈善体系建设要努力向现代慈善转型。201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全面转型与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不少现实问题的解决还有待慈善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现代慈善的发展趋势之一,就是致力于以协同合作的方式解决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为此,我国慈善事业应坚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与政府合作时,借鉴学习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债券等政策工具;与企业合作时,借鉴学习慈善信托、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等创新举措;与技术合作时,推动互联网和慈善的深度融合,加速慈善事业的数字化转型。 慈善体系建设正处于步入深化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变革的轨道。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五个领域涵盖的内容数量庞杂、类型多样。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释放出推动五个领域融合发展的信号。从微观层面来看,五方融合发展将通过融合促进共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领域在当前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利于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从宏观层面来看,五方融合发展将有效畅通社会领域的要素流动,充分释放社会领域发展潜力。上述变化对于慈善事业走向深度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变革的新轨道,有重要推动作用。 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体系建设需要高度重视理论创新,以更好地助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近年来,我国在慈善实践领域有诸多创新之处,亟待进行理论总结,通过现代慈善的“中国样本”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慈善事业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的独特优势。没有成熟的理论,就不可能成就伟大的事业。探寻中国特色现代慈善理论体系,不仅有助于指导和解决当前慈善事业面临的诸多问题,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还可以拓展应用于其他领域,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