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政策要求,提升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的能力,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日前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举办全国儿童收养政策培训班。 开班式上,大理州民政局汇报了相关工作,云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云南省儿童收养工作开展情况。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相关负责人作开班动员。培训期间,天津、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重庆、云南8个省份介绍了儿童收养工作开展情况,部分省、市、县民政部门交流了工作体会,民政部信息中心讲解了收养登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儿童福利司解读了国务院修改《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内容,并围绕民法典进行了收养政策辅导授课。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儿童福利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大家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了收养相关法律法规,交流了工作方法,提升了能力素质,为今后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好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童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