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冉冉)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市场信心,促进1500余家民营养老机构加快恢复平稳运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11月底前,江苏再次为全省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在营业的民营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 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人数量,统一按照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共计补贴1.25亿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其中省财政按照地区财力系数给予补助4020万元。补贴资金于2023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具体由县级民政部门及财政部门做好属地民营养老机构纾困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据悉,2022年江苏实施了民营养老机构纾困补贴政策,为帮扶养老机构渡过疫情冲击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省政府出台若干政策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再次拿出“真金白银”为民营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同时,强调财政部门要在护理型床位建设、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一次性入职奖励等方面对民营养老机构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