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举措,从2023年6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对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民政部门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把深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增强底线思维,严肃整治、正本清源,扎实有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执法保障、做好宣传舆论引导等方式,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推向深入,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营造良好环境。
北京市 7月21日,北京市召开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会议精神,对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面临局面复杂,要以率先打出声势、率先打出震慑、率先打出成效的北京标准,把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向新的阶段。各区、各部门都要马上动起来,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要强化排查,确保线索精准,摸清摸透非法社会组织底数;二是要突出重点,实现精准打击,对于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非法社会组织,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三是要集中曝光,提高社会防范,充分营造全社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对非法社会组织形成高压态势;四是要严厉惩处,有效提升震慑,各部门要在法律职责范围内,加大联合惩戒的力度。 (本文由北京市民政局供稿)
内蒙古自治区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党委统战部、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11个部门有关负责人与会。各盟市、旗(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发挥厅(局)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公安、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能动性,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总结;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打击整治行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的执法机制形成。 (查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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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7月20日,辽宁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统战部、网信办、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全面动员部署迅速行动,以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举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全省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省民政厅厅长周强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鸿源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合力。要做好信息收集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强化线索排查和信息情报收集。要强化联合整治举措,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严厉打击取缔,切实形成强大打击合力。要严厉打击违法活动,从严从重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者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社会组织,大力提升震慑效应,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 (吴 薇)
黑龙江省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公告。
据介绍,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体球网、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查询:一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二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体球网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三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在首页点击社会组织查询。 (谷朕宇)
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向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安徽省始终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摆在突出位置,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露头就打局面初步形成。但同时要清醒看到,打击整治工作仍面临复杂局面,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相互交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重点打击、精准打击原则,对各类重点非法社会组织严打严惩,坚决防止其反弹回潮、滋生蔓延。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环节,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正面宣传等方式有力有序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张跃东)
河南省 7月25日,河南省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会议全面部署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培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凌霄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河南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露头就打”局面初步形成。但与此同时,打击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仍面临复杂局面,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相互交织,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变换手法开展活动,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对各类重点非法社会组织严打严惩,坚决防止其反弹回潮、滋生蔓延。
会议明确,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合力。一要做好信息收集研判,确保线索精准;二要强化联合整治举措,进一步压缩、遏制其活动空间,形成强大打击合力;三要严厉打击违法活动,大力提升震慑效应;四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五要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侯文举)
海南省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统战部、网信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执法保障、做好宣传舆论引导等方式,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推向深入,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王 尧)
四川省 四川省民政厅把深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在“找得准”“打得狠”“治得好”和“管得住”上下功夫,全力出击、合力围歼、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高位谋划部署抓组织领导。6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会同22个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强化部门联动抓工作合力。联合省纪委监委、公安厅等多部门组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执法检查、注重执法信息通报、加强案件调查配合。
创新月度提示抓日常监督。创新实施“每月一提示”工作督促制度,确定月度打击内容、划分月度打击重点、提出月度工作要求。同时,建立健全打非工作月报告和周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情况收集和工作督导;要求各地每月报告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收集统计有关名单及数据。
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分析研判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6条,确定有效线索11条。经查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线索4条,有待进一步核实线索3条,经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4条。立案4起,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个、劝散2个、在办案件1个。 (覃 超)
甘肃省 近日,甘肃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会议强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各司其职、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合力。加强线索收集研判,结合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和信息收集。强化联合打击整治,按照民政牵头、行业负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处置力度,共同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非法社会组织的调查处理工作。 (黄晓斌)
安徽省铜陵市 8月2日,安徽省铜陵市民政局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县(区)民政部门和全市6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整治行动,通过报纸、网络、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宣传识别非法社会组织的方法和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力量加强信息摸排,引导市民和社会组织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非法社会组织监测预警发现机制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及时曝光,依法依规处理,及时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同时,进一步加强扶持引导,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在“双招双引”和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程 璐)
(本刊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