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冉冉)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自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在全省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 《方案》规定,此次达标建设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力争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严格规范达标评定工作,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还共同制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标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15个方面入手,细化考核评分标准。 《方案》明确,稳步推进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年底前,督促指导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年底前,督促指导50—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年底前,督促指导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同步督促指导5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