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 贾晓九 学习贯彻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理论创新的理解认识,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战略部署,明确推进新征程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前进方向、行动路径和重点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深刻理解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实践要求 公益慈善事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和要求,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围绕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奉献爱心,通过公益慈善事业激发社会活力与热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着力扩大公益慈善事业的参与度和受益面。 二是围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动员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发挥方式灵活、类型多样、动员面广、可及性强、服务专业的优势,与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形成补充、巩固、提升效应,实现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有机协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是围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着力发挥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精神文明的积极作用,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崇德向善的中华传统美德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友爱互助、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 四是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着力发挥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生态文明的积极作用,培育并发挥生态环保类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倡导低碳节约生活新风尚,动员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五是围绕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鼓励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重点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实施暖民心、促民生、通民意的公益慈善项目,助力世界和平发展,着力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作用。 准确把握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必须旗帜鲜明地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公益慈善事业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公益性,不断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党建引领,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心怀“国之大者”,践行党的宗旨,响应党的号召,当好党的助手,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必须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事业。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必须全局性谋划、系统性思考、整体性推进,充分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在分配制度中的补充、协同和衔接作用,强化第三次分配与再分配、初次分配的协调配套;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放管服”相结合,统筹行业上下、组织内外,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实现整体联动。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制约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出破解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正确处理好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共同愿望,深入探索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律,使公益慈善政策体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指导、支持各地特别是浙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江苏在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新篇章中,探索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路径方法;及时总结地方经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是正确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要毫不动摇坚持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中国特色、重大原则,确保公益慈善事业的正确方向。要把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公益慈善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健全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公益慈善事业改革创新。 三是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障好公益慈善事业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积极性,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保持公益慈善行业良好秩序。 着力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的五项举措 一是健全法律政策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订慈善法,推动出台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扶持激励政策,为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撑。 二是厚筑社会文化基础。持续抓好社会动员,做好“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发挥“中华慈善奖”示范引领作用、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联接对接作用,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数字公益慈善发展论坛引导支持作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动员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让向上向善、行善乐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是建设现代慈善组织体系。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推动慈善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布局合理、治理规范、公信力强的现代慈善组织体系。重点培育服务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科学研究领域的慈善组织,提升慈善组织社会动员、资金筹集、管理运营、项目实施等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或兴办公益性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方面的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慈善服务。分类指导慈善行业组织、枢纽型组织、资助型组织、服务型组织专业化发展,优化慈善领域协作生态链。 四是创新公益慈善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慈善”,引导社会公众将运动、社交、休闲、消费、理财等日常行为与慈善捐赠相结合,提高慈善活动的可及性、便捷性。推动完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各界设立慈善信托,支持以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拓宽慈善参与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引导公益慈善力量有序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引导公益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慈善,支持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五是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鼓励支持和监督管理并重。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公益慈善事业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力量,强化对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服务,加强自我约束、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