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的《青海省申请救助帮扶政策及项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推动青海省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建设出现五个新变化。 一是在构建综合格局上出现新变化。青海着眼将核对工作摆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动落实,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公安、司法等21个部门和单位在推进核对机制建设中的职能和任务,努力构建起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核对工作格局。二是在信息比对范围上出现新变化。青海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整合数据资源、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拓展部门数据比对,新增申请人纳税情况、困难职工帮扶、医保结算、司法服刑人员等数据信息10项,共计纳入核对信息平台核查数据29项,基本实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比对“应核尽核、应比尽比”。三是在核对业务拓展上出现新变化。青海推动核对服务领域从民政部门到服务全省多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转变,新增了住建、教育、司法、工会、慈善总会等5个单位,实现了核对工作服务部门和业务领域更加广泛的目标,将在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四是在核对工作时效上出现新变化。青海推动核对程序由基层提交信息、审核核查向部门数据实时比对、智能反馈结果转变,信息核对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更加便民高效。五是在简化佐证资料上出现新变化。青海将提升核对服务能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删繁就简、优化供给,取消以前申请对象需提交的可支配收入、租赁合同等22项证明事项,用信息化核对手段服务群众,核对工作由原来的被动核查向现在的智能核查转变,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马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