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对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民政部对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日,民政部对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民政部对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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