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在数量快速增长、作用不断显现的同时,违法违规乱象也日益多发频发,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民政部决定开展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促进体球网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8月。 三、整治任务 体球网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已完成体球网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体球网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10.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11.拒不服从体球网领导和管理的; 12.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 14.未经体球网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体球网名义开展活动的; 15.财务收支未纳入体球网统一账户管理的; 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8.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0.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体球网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8、9、10、11、12、13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积极举报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线索。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对发现的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行处理。 (四)推动长效治理。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要积极引导各体球网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 (五)营造良好环境。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和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继续顶风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以及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负面典型,进一步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省级民政部门确定1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并于4月15日前反馈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微信号);7月30日前形成不超过4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附件:xx省体球网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民 政 部 2022年4月5日 联系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成敏 电话:010-58124079 传真:010-58124074 电子邮箱:zxxd2022@126.com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100721